- 房地稅務 夫妻贈與房屋,應繳納契稅嗎?
稅捐機關表示: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;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,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至於契稅條例尚無夫妻相互贈與之房屋免徵之規定,所以夫妻相互贈與之房屋仍應於立契日起算30日內申報並繳納契稅。
稅捐機關提醒民眾,逾期申報者,每逾3日會被加徵應納稅額1%的怠報金,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,但不得超過新台幣一萬五千元;如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匿報或短報契稅,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,除應補繳稅額外,並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之罰鍰,請民眾注意申報時限,以免受到處罰。